環保投入不可杯水車薪 綠色金融勢在必行
環保投入不可杯水車薪 綠色金融勢在必行
9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布關于《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方案首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綠色金融體系的戰略,標志著指導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設計已經確定。
構建綠色金融體系
綠色金融作為一種創新性的制度安排,在促進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委員會副秘書長徐慶華認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能夠緩解投資資金瓶頸問題。以大氣污染治理為例,中央財政預計未來3年總投入約500億元,這與環保部測算的1.7萬億元的投資總需求相比,只是杯水車薪。只有通過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將有限的財政資金作為杠桿,才可以撬動幾倍乃至十幾倍的民間資本,投入到環境保護領域中來。
改善環境和治理污染不僅需要依靠有效的治理措施,還必須采取財稅和金融等手段改變資源配置的激勵機制。在這樣的背景下,綠色金融體系的逐步完善構建將使更多資金從污染性行業中退出,投向綠色環保行業和投入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產業領域。據有關人士透露,綠色金融體系有望被寫入正在編撰的“十三五”規劃,相關評價指標體系亦有待完善。
健全法律政策加強監管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張承惠表示,中國關于綠色金融發展的法律還不夠健全,特別在執法方面的力度還不夠。張承惠建議綠色金融的發展要更多地依靠市場的力量,而非行政力量。依靠市場的力量發展綠色金融,法律環境的構建就顯得極為重要。要建立一套清晰的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
國家環保部副部長、國合會秘書長李干杰表示,財政資金對我們打好大氣、水、土壤這三大戰役的所需資金畢竟還是有限,因此我們必須要構建綠色金融制度,通過構建綠色金融制度,把各方資金都調動起來,讓它們共同發揮作用,為我們打好三大戰役提供財力支撐和保障。
中國人民大學校長陳雨露指出,中國“十三五”期間綠色金融優先突破的領域,即構建從中央到地方的綠色銀行體系、發展綠色債券、支持發展綠色PPP、建立IPO程序中的綠色通道、建立碳交易體系發展碳金融、健全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借鑒經驗推出綠色金融產品
近年來,綠色金融已開始從小眾思維變成大眾潮流。荷蘭學者Marcel Jeucken提出綠色金融的四階段理論,認為金融機構對待可持續發展的態度從低級到高級可以分為四個階段:抵制、規避、積極、可持續。按這一理論,當前發達國家金融機構多數已經跨越抵制階段,正從規避階段向積極階段邁進。該進程的顯著特征是綠色金融產品創新頻繁,金融機構希望由此創造新的收入來源。譬如銀行推出能效融資產品,幫助借款客戶提高能源效率;基金推出水主題、碳主題基金產品,滿足不同投資群體的需求。
反觀我國綠色金融現狀,產品結構和種類還比較單一,最為常見的是商業銀行能效融資,而其他綠色金融產品屈指可數。通過梳理、借鑒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產品的創新經驗,有助于我國形成更加多元化、多層次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僅就商業銀行能效融資而言,還有進一步創新空間,美國銀行在零售銀行業務的綠色金融創新可借鑒。
政府應該發揮引導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王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要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政府應該發揮在法律法規、行政執法和機制標準等方面的引導作用。比如,在發展綠色債券方面,政府可以明確綠色金融債的定義以及其投放邊界,從而對綠色金融債募集的資金投向和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政府還應該建立綠色債券發行后、項目貸款發放后的后評價體系;政府還可以提供簡化審批、減稅等配套政策的支持。另外,王文認為,政府還可以通過財政手段來降低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提高綠色項目的投資回報率,形成對綠色投資的正向激勵。
原標題:綠色金融勢在必行
來源:中國城市報 作者:吉文惠 試驗變壓器廠家 www.2008cx.com 揚州君昊電氣 轉載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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